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李广成
执业证号:11401201510304685
办公电话:0351-6967777
业务手机:15935611279
业务手机:18636169758
邮箱网址:12325642@qq.com
所属律所:山西嘉迪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南内环街98-2号财富国际大厦1516号
在线咨询
律师随笔
-
代理人李广成律师认为:山西XX医院对侯XX的诊疗行为符合一般诊疗规范和诊疗常规,不存在过错,依法无须承担赔偿责任;侯XX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山西XX医院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也不能证明山西XX医院的诊疗行为与其损害... 更多>>
-
本案中,假设原告因输血感染了丙肝,从其权利被侵害时即1990年3月输血时至2015年11月发现患有丙肝时,已达25年之久,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 更多>>
-
代理人李广成律师认为:本案中,宋XX在下班途中受到交通事故伤害,其本人对事故发生没有责任,依法应当认定为工伤;上诉人以交通事故发生不符合在下班途中的情形及宋XX醉酒为由,对宋XX受到的事故伤害不予认定工伤,... 更多>>
-
代理人李广成律师认为:本案依法应当由上海市杨浦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提供了虚假的学历信息,已构成欺诈,也严重违反了被申请人公司的规章制度,被申请人解除与其之间的劳动合同于法有据,并... 更多>>
-
辩护人李广成律师认为:违法职责的履行与否不能作为指控及认定被告人张XX是否涉嫌犯罪的依据;本案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被告人张XX实施过起诉书所指控的同意将XX村委会的土地补偿款转付给XX公司的行为,更不能排除合理... 更多>>
-
代理人李广成律师认为:本案中,宋XX在下班途中受到交通事故伤害,其本人对事故发生没有责任,依法应当认定为工伤;被告以交通事故发生不符合在下班途中的情形及宋XX醉酒为由,对宋XX受到的事故伤害不予认定工伤,没... 更多>>
-
反申请人认为,被反申请人单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行为,严重违反了进修合同和聘用合同的约定,严重违反了反申请人学院关于在职进修和服务年限的相关规定,也严重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给反申请人造成了巨大损失,被反... 更多>>
-
代理人李广成律师认为:本案现有证据不能证明郭XX曾在XX医院进行过XXX治疗,郭XX所谓XX医院给其进行XXX治疗,导致其身体损害的说法,缺乏事实依据;郭XX所谓XX医院隐匿XXX治疗病历资料和XXX治疗缴费记录的说法,毫无... 更多>>
-
代理人李广成律师认为:一审判决将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显而易见的承揽合同关系认定为劳务(雇佣)关系,属于认定事实明显错误;一审判决按照100%的完全护理依赖认定被上诉人的护理依赖程度、按照最长的20年计算护理... 更多>>
-
10.
李广成律师代理一起劳动争议仲裁案件,这是本案民事起诉状。
196
原告代理人李广成律师认为:裁决书裁决原被告双方补签劳动合同,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裁决原告为被告补缴社会保险,缺乏依据,明显错误;裁决原告支付被告2016年2月至2019年10月的工资60200元,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更多>>